4月新规/4月新规来了哪些与你有关

发布号 6 2026-01-16 16:24:12

4月份,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

〖A〗、月份,一系列新规将影响民众生活,涉及编外人员清理、医药代表行为规范、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取消、心脏起搏器降价以及山东医保耗材集采监控等方面。

〖B〗、月1日起,一批影响生活的新规将正式施行,涵盖全国性法规和地方性政策,具体内容如下:全国性新规 黄河保护法守护母亲河: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黄河保护法自4月1日起施行。

〖C〗、月起,一批新规将实施,涉及司法、税务、社保、交通、出入境证件办理等多个领域,具体如下:最高法两个司法解释4月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D〗、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涉及金融、交通、旅游、气象等多个领域,具体内容如下: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取消自2020年4月1日起,证监会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E〗、月1日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多地高院实施人身损害赔偿“同命同价”:自4月1日起,包括北京、江西、内蒙古等地在内,开始实施人身损害赔偿“同命同价”政策。这意味着在交通事故侵权赔偿纠纷案件中,无论受害者户籍如何,都将按照相同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F〗、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调整为五档,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4月,这些新规实施,将影响你我生活。

取保候审,4月1号起,中央宣布全按新规处理

〖A〗、中央新规对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规定主要包括未造成社会危害可取保、申请范围扩大、明确“少捕慎诉”政策、执行政策放宽,同时取保候审有三个成功率较高的关键时间点,办理时需准备身份证明等材料。具体如下:新规核心内容未造成社会危害可取保:刑事案件只要未给社会造成危害,均可办理取保候审。

〖B〗、从3月1日起,取保候审将全面按照新规定处理,对刑事案件家属而言是重大利好,主要体现在政策导向、适用范围、执行便利性等方面,但需注意取保候审不等于免于起诉或服刑。具体如下:司法政策导向明确:国家确立了“少捕、慎捕、慎押、慎诉”的司法政策。

〖C〗、从2025年1月10日起,取保候审将全面按照中央新规执行。这一新规的出台,不仅扩大了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放宽了执行政策,还明确了政策导向,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便利。因此,在面临取保候审问题时,应充分了解新规内容,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D〗、从10月1号起劳动仲裁并非全按所谓“出轨”处理,而是依据新规对劳动纠纷相关事项有明确处理方式,具体如下:不签合同赔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从第2个月开始,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赔偿,最多可以赔偿11个月双倍工资。

4月1日起,超标车不得上路!还有一批电动车新规将实施!

〖A〗、月1日起,多地电动车新规将实施,包括未换新牌的超标电动车不得上路、电动自行车上牌开始收费、电动自行车时速限制、平衡车和电动车等不得进入地铁等规定。

〖B〗、月15日起,江苏大部分地区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但各地执行政策有差异,部分城市相对宽松或未明确规定。 以下是江苏多地对超标电动车期满后的新规定:南京:4月15日起明确淘汰超标车。

〖C〗、陕西全省:4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充电实施分时电价。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择后原则上一年内不作调整,车主可错峰充电节省费用。

〖D〗、山西长治:4月1日起,对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的电动三轮车开展集中整治,违规者面临罚款、扣车甚至拘留处罚。电动三轮车需悬挂机动车号牌并持D类驾驶证。车主应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及时办理上牌,通过增驾或换证考取D类驾驶证,否则将面临200 - 2000元罚款甚至拘留。

〖E〗、严查非标电动车上路:如江西瑞金,悬挂临时号牌的非标电动车过渡期3月31日到期,4月1 - 30日,交管部门将查扣并强制报废仍上路的非标车。严查电动三四轮车违规上路:江苏淮安4月30日前在城区整治,全天禁未登记的电动四轮车上路,已登记的须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否则处罚。

〖F〗、年4月1日实施的新交规有驾照扣分细则变动和电动车等上路严查规定。驾照扣分新规扣12分行为:新增校车相关严重违规,如营运客车(含校车)超载20%以上;严重超速(含校车);故意遮挡号牌从扣6分调为12分等1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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